Monday, July 24, 2017

世界名著 小說全文 魯濱遜漂流記 Robinson Crusoe || part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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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5 原文

  這項工作進行到一半,我也結束了荒島上第四年的生活。
  和以往一樣,我以虔誠和欣慰的心情,度過了我上島的周年紀念日。我常常閱讀《聖經》,並認真付諸實踐,再加上上帝對我的恩寵,我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全新的認識。對我來說,世界是遙遠的;我對它已沒有任何關係,也沒有任何期望。可以說,我於世無求。總之,我與世界已無什麼牽連,而且以後也不會再發生什麼關係。因此,我對世界的看法,就像我們離開人世後對世界的看法一樣:這是我曾經居住過的地方,但現在已經離開了。我完全可以用亞伯拉罕對財主說的那句話:"你我中間隔著一條深淵。"首先,我在這裡擺脫了一切人世間的罪惡。我既無"肉體的欲望、視覺的貪欲,也無人生的虛榮"。我一無所求,因為,我所有的一切,已盡夠我享受了。我是這塊領地的主人,假如我願意,我可以在我佔有的這片國土上封王稱帝。我沒有敵人,也沒有競爭者與我來爭權爭勢。我可以生產出整船的糧食,可是這對我沒有用處,我只要生產足夠我吃用的糧食就行了。我有很多的龜鱉,但我只要偶爾吃一兩隻就夠了。

  我有充足的木材,可以用來建造一支船隊。我有足夠的葡萄,可以用來釀酒或制葡萄乾,等把船隊建成後,可以把每只船都裝滿。

  我只能使用對我有用的那些東西。我已經夠用夠吃,還貪圖別的什麼呢?若獵獲物太多,吃不了就得讓狗或蟲豸去吃;若糧食收穫太多,吃不了就會發黴;樹木砍倒不用,躺在地上就會腐爛,除了作柴燒烹煮食物外,根本沒有什麼別的用處。

  總之,事理和經驗使我懂得,世間萬物,只是有用處,才是最可寶貴的。任何東西,積攢多了,就應送給別人;我們能夠享用的,至多不過是我們能夠使用的部分,多了也沒有用。即使是世界上最貪婪、最一毛不拔的守錢奴,處在我現在的地位,也會把貪得無厭的毛病治好,因為我現在太富有了,簡直不知道如何支配自己的財富。我心裡已沒有任何貪求的欲念。我缺的東西不多,所缺的也都是一些無足輕重的小東西。前面我曾提到過,我有一包錢幣,其中有金幣,也有銀幣,總共大約值三十六金鎊。可是,這些骯髒、可悲而又無用的東西,至今還放在那裡,對我毫無用處。我自己常常想,我寧願用一大把金幣去換十二打煙斗,或換一個磨穀的手磨。我甚至願意用我全部的錢幣去換價值僅六個便士的英國蘿蔔和胡蘿蔔種子,或者去換一把豆子或一片墨水。可是現在,那些金錢銀幣對我一點也沒有用處,也毫無價值。它們放在一個抽屜裡,而一到雨季,由於洞裡潮濕,就會發黴。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我抽屜裡堆滿了鑽石,對我來說也毫無價值,因為它們毫無用處。

  與當初上島時相比,我已大大改善了自己的生活狀況。我不僅生活舒適,而且心情也安逸。每當我坐下來吃飯,總會有一種感激之情,驚異上帝萬能,竟然能在曠野為我擺設筵席。我已學會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東西。這種態度使我內心感到的由衷安慰,實難言表。在這兒,我寫下這些話,就是希望那些不知滿足的人能有所覺醒:他們之所以不能舒舒服服地享受上帝的恩賜,正是因為他們老是在期望和貪求他們還沒有得到的東西。我感到,我們老是感到缺少什麼東西而不滿足,是因為我們對已經得到的東西缺少感激之情。

  還有一種想法對我也大有好處,而且,這種反省毫無疑問對遇到我這種災難的其他任何人也一定大有用處。那就是拿我目前的情況跟我當初所預料的情況加以比較,或者不如說,跟我必然會遭遇的境況加以比較。上帝神奇地作出了目前這樣的安排,把大船沖近海岸,讓我不僅能靠近它,還能從上面取下所需要的東西搬到岸上,使我獲得救濟和安慰。假如不是這樣,我就沒有工具工作,沒有武器自衛,沒有彈藥獵取食物了。

  我有時一連幾小時,甚至好幾天沉思冥想。我自己設想:假如我沒能從船上取下任何東西,那將怎麼辦呢?假如那樣,除了鱉外,我就找不到任何其他食物了;而鱉是很久之後才發現的,那麼,我一定早就餓死了。即使不餓死,我也一定過著野人一樣的生活,即使想方設法打死一隻山羊或一隻鳥,我也無法把它們開膛破肚,剝皮切塊,而只好像野獸一樣,用牙齒去咬,用爪子去撕了。

  這種想法使我深深地感到造物主對我的仁慈,儘管我當前的處境相當困苦不幸,但我還是充滿了感激之情。在困苦中的人常常會哀歎:"有誰像我這樣苦啊! "我勸他們好好讀讀我這段話,並好好想一想,有些人的情況比他們還要壞得多。還應想一想,假如造物主故意捉弄他們,他們的景況將會糟得多。

  此外,還有一種想法,使我心裡充滿了希望,從而內心獲得極大的安慰。那就是,把我目前的境況與造物主應對我的報應加以比較。過去,我過著可怕的生活,對上帝完全缺乏認識和敬畏。我父母曾給我很好的教育,他們也盡力教導我應敬畏上帝,教育我應明白自己的責任,明白做人的目的和道理。可是,天哪,我很早就當了水手,過上了航海生活。

  要知道,水手是最不尊敬不畏懼上帝的人,儘管上帝使他們的生活充滿了恐怖。由於我年輕時就過水手生活,與水手們為伍,我早年獲得的那不多的宗教意識,早就從我的頭腦裡消失得一乾二淨了。這是由於夥伴們的嘲笑,由於經常遭遇危險而視死如歸,由於沒有與善良的人交往而從未聽到有益的教導,因此本來就十分淡薄的宗教信仰,就消失殆盡了。

  那時,我完全沒有善心,也不知道自己的為人,不知道該怎樣做人;因此,即使上帝賜給我最大的恩惠,在我心裡或嘴裡卻從未說過一句"感謝上帝"的話。譬如,我從薩累出逃,被葡萄牙船長從海上救起來,在巴西安身立命並獲得發展,從英國運回我採購的貨物,凡此種種,難道不都是上帝的恩賜嗎?另一方面,當我身處極端危難之中時,我從不向上帝祈禱,也從不說一聲"上帝可憐可憐我吧"。在我的嘴裡,要是提到上帝的名字,那不是賭咒發誓,就是惡言罵人。

  正如前面提到的,一連好幾個月,我對過去的罪惡生活一直進行著反省,心裡感到非常害怕。但是,當我再看看自己目前的處境,想到自從到了這荒島上之後,上帝給了我多少恩惠,對我多麼仁慈寬厚,想到上帝不僅沒有因我過去的罪惡生活懲罰我,反而處處照顧我,我心裡不禁又充滿了希望。我想,上帝已接受了我的懺悔,並且還會憐憫我。

  反省使我更堅定了對上帝的信念。我不但心平氣和地接受了上帝對我當前處境的安排,甚至對現狀懷著衷心的感激之情。我竟然沒有受到懲罰而至今還活著,我不應該再有任何抱怨。我得到了許許多多的慈悲,而這些慈悲我是完全不應該期望能獲得的。我絕不應該對自己的境遇感到不滿,而是應該感到心滿意足;我應該感謝每天有麵包吃,因為我能有麵包吃,完全是一系列的奇跡造成的。我感到,我是被奇跡養活著,這種奇跡是罕見的,就像以利亞被烏鴉養活一樣。應該說,正是由於發生了一系列的奇跡,我至今還能活著。在世界上所有荒無人煙的地區,我感到沒有一個地方會比我現在流落的荒島更好了。雖說這兒遠離人世,形單影隻,使我非常苦惱,但這兒沒有吃人的野獸,沒有兇猛的虎狼害我性命,沒有毒人的動物和植物,吃下去會把我毒死,更沒有野人會把我殺了吃掉。

  總而言之,我的生活,在一方面看來,確是一種可悲的生活;在另一方面看來,卻也是一種蒙恩的生活。我不再乞求任何東西,以使自己過上舒適的生活,我只希望自己能體會到上帝對我的恩惠,對我的關懷,使我時時能得到安慰。我這樣提高了自己的認識,就會感到心滿意足,不再悲傷了。

  我來到島上已很久了。我從船裡帶上岸的許多東西不是用完了,就是差不多快用完了或用壞了。

  前面已經提到過,我的墨水早就用完了,到最後,只剩下一點點。我就不斷加點水進去,直到後來淡得寫在紙上看不出字跡了。但我決心只要還有點墨水,就要把每月中發生特殊事件的日子記下來。翻閱了一下日記,發現我所遭遇的各種事故,在日期上有某種巧合;如果我有迷信思想,認為時辰有凶吉,那我一定會感到無限的驚詫。

  首先,我前面已提到過,九月三十日,是我離家出走來到赫爾去航海的日子;我被薩累的海盜船俘虜而淪為奴隸的日期,也正好是同一天。

  其次,我從雅茅斯錨地的沉船中逃出來的那天,也正是後來我從薩累逃跑的那天,同月同日。

  我誕生於九月三十日;正是二十六年之後的這一天,我奇跡般地獲救,流落到這荒島上。所以,我的罪惡生活和我的孤單生活,可以說開始於同一個日子。

  除了墨水用完之外,"麵包"也吃完了。這是指我從船上拿回來的餅乾。我餅乾吃得很省,一天只吃一塊,維持了整整一年多時間。在收穫到自己種的糧食之前,我還是斷了一年的麵包。後來,我可以吃到自己的麵包了。對上帝真是感激不盡,因為,正如我前面所說的,我能吃到麵包,真是奇跡中的奇跡!

  我的衣服也開始破爛不堪了。內衣我是早就沒有了,剩下的就是從水手們的箱子裡找到的幾件花格子襯衫,那也是我捨不得穿而小心保存下來的。在這兒,大部分時間只能穿襯衫,穿不住別的衣服。還好在水手服裝裡有大約三打襯衫,這幫了我的大忙。另外,還有幾件水手值夜穿的服裝,那穿起來就太熱了。雖然這裡天氣酷熱,用不著穿衣服,但我總不能赤身裸體吧。即使我可以不穿衣服,我也不想這樣做;這種念頭我連想都不願想一下,儘管島上只有我孤孤單單一個人。

  我不能赤身裸體當然是有理由的。這兒陽光熾熱,裸體曬太陽根本就受不了,不一會太陽就會把皮膚曬出泡來。穿上衣服就不同了,空氣可以在下面流通,這比不穿衣服要涼快兩倍。同時,在太陽底下不戴帽子也不行。這兒的太陽,熱力難當,直接曬在頭上,不一會兒就曬得頭痛難熬。但如果戴上帽子,那就好多了。

  根據這些情況,我便開始考慮把那些破衣服整理一下。我所有的背心都已穿破了,所以我得做兩件背心,布料就可以用水手值夜的衣服拆下來,再加上一些別的布料。於是我做起裁縫來。其實,我根本不懂縫紉工作,只是胡亂縫合起來罷了。我的手藝可以說是再糟也沒有了。儘管如此,我還是勉強做成了兩三件新背心,希望能穿一段時間。至於短褲,我直到後來才馬馬虎虎做出幾條很不像樣的東西。

  我前面提到過,凡是我打死的野獸,我都把毛皮保存起來,所謂野獸,我指的是四足動物。我把毛皮用棍子支在太陽下曬乾,有的被曬得又幹又硬,簡直沒有什麼用處了;但有的倒還合用。我首先用這些毛皮做了頂帽子,把毛翻在外面,可以擋雨。帽子做得還可以,我就又用一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背心和一條長僅及膝的短褲。背心和短褲都做得非常寬大,因為它們主要是用來擋熱的,而不是禦寒的。當然,我不得不承認,不論是背心還是短褲,做得都很不像樣,因為,如果說我的木匠手藝不行,那我的裁縫手藝就更糟了。話雖如此,我還是做好了,總算能夠將就著穿。我外出時,若遇到下雨,把背心和帽子的毛翻在外面,就可擋雨,身上就不致淋濕。

  後來,我又花了不少時間和精力做了一把傘,我非常需要一把傘,也一直想做一把。在巴西時,我曾見別人做過傘。在巴西,天氣炎熱,傘是十分有用的。這兒的天氣和巴西一樣熱,而且由於更靠近赤道,比巴西還熱。此外,我還不得不經常外出,傘對我實在太有用了,遮蔭擋雨都需要桑我歷盡艱辛,花了不少時間,好不容易做成了一把。做傘確實不易,就是在我自以為找到訣竅之後,還是做壞了兩三把,直到最後,總算做成一把勉強可用。我感到做傘的最大困難是要使傘能收起來。做一把撐開的傘不難,但如果不能收起來,就只能永遠撐在頭頂上,這種傘根本無法攜帶,當然不適用。

  最後,正如我上面說的,總算做成了一把,尚能差強人意。我用毛皮做傘頂,毛翻在外面,可以像一座小茅屋似地把雨擋住,並能擋住強烈的陽光。這樣,即使在最熱的天氣,我也能外出,甚至比以往最涼的天氣外出還要舒服。傘不用的時候,就可以折起來挾在胳膊下,攜帶十分方便。

  我現在生活得非常舒服,心情也非常舒暢;我悉聽天命,聽從上帝的旨意和安排。這樣,我覺得我現在的生活比有交際的生活還要好。因為,每當我抱怨沒有人可以交談時,我便責問自己,同自己的思想交談,並且,我想我可以說,通過禱告同上帝交談,不是比世界上人類社會中的交際更好嗎?

  此後五年,我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基本上沒有什麼變化,也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發生。我的主要工作是,每年按時種大麥和稻子,曬葡萄乾,並把這些東西貯藏起來,供我一年吃用;此外,就是天天帶槍外出行獵。在此期間,除了這些日常工作外,我做的唯一一件大事就是給自己又造了一隻獨木舟,並最後確實也做成了。為了把獨木舟引入半英里外的小河裡,我挖了一條運河,有六英尺寬,四英尺深。先前做的那只實在太大,我始終無法把它放到水裡去,也無法把水引到它下麵來。這是由於我事先沒有考慮到船造好後的下水問題,而這問題是我應該預先考慮到的。現在,那艘獨木舟只能躺在原地留作紀念,教訓我下一次應學得聰明些。這一次,我沒能找到一棵較合適的樹,而且,還需把水從半英里以外引過來。然而,當我看到有成功的希望時,就不願放棄這一機會。雖然造成這條小舟花了將近兩年的時間,我卻從未偷懶或厭煩。我一直希望,遲早有一天我能坐上小船到海上去。

  我造的第一隻獨木舟是相當大的,因為我想用它渡到小島對面的那塊大陸上去,期間的距離約有四十海裡。可是,現在新造的這艘船就太小了,不可能乘它渡過那麼寬的海域,因而不符合我原先造船的意圖。這樣,我只好打消我原定的計畫,不再去想它了。現在既然有了這只小舟,我的下一步計畫就是坐上小船繞島航行一圈。前面我曾提到,我曾經在陸上徒步橫越小島,抵達了島的另一頭。在那些小小的旅行中,我有不少新的發現,所以我一直想看看小島沿岸的其他地區。

  現在,我既然有了小船,就可沿島航行一周,實現我的宿願了。

  為了實現環島航行的目的,我要把樣樣事情做得既周到又慎重。為此,我在小船上安裝了一根小小的桅杆,並用貯藏已久的帆布做了個帆。你們知道,我從大船上取下的帆布多得很,且一直放在那裡沒用過多少。

  安裝好了桅杆和帆之後,我決定坐船試航一番,結果發現小船走得相當不錯。於是,我在船的兩頭都做了小抽屜或者可以說是小盒子,裡面放糧食、日用品和彈藥之類的東西,免得給雨水或浪花打濕。另外,我又在船舷內挖了一條長長的槽,用來放槍,還做了塊垂板可蓋住長槽,以防槍支受潮。

  我又把我的那把傘安放在船尾的平臺上。傘豎在那裡,也像一根桅杆,傘頂張開,正好罩在我頭上,擋住了太陽的勢力,像個涼篷。此後,我常常坐上獨木舟到海面上遊蕩,但從來不敢走遠,也不敢離小河太遠。後來,我急於想看看自己這個小小王國的邊界,就決定繞島航行一周。為此,我先往船上裝糧食,裝了兩打大麥麵包(其實不如叫大麥餅),又裝了一滿罐炒米(這是我吃得最多的糧食),一小片甘蔗酒,半隻山羊肉,還有一些火藥和子彈,準備用來打山羊。另外,我還拿出了兩件水手值夜穿的衣服,這我前面也提到過,是我在水手箱子中找到的。這兩件衣服放到船上,一件可以用來作鋪被,一件用來作蓋被。

  我成為這個島國的國王已第六年了,或者說,我流落在這個荒島已第六年了。反正怎麼說都可以。在這第六年的十一月六日,我開始了這次環繞小島的航行。這次航行所花的時間比我預料的要長得多,因為島雖然不大,但當我航行到東頭時,卻被一大堆岩石擋住了航道。岩石向海裡延伸,差不多有六海裡遠,這些礁石有的露出水面,有的藏在水下。礁石外面還有一片沙灘,約有一海裡半寬。因此,我不得不把船開到遠處的海面上,繞過這個岬角航行。

  一開始發現這些礁石時,我幾乎想放棄這次航行,調轉船頭往回走,因為我不知道要向外海走多遠,而且,我更懷疑自己能不能回到島上。於是,我就下了錨——我用從船上取下來的一隻破鐵鉤做了錨。

  我把船停穩當後,就帶槍走上岸。我爬上一座可以俯視岬角的小山;在山頂上,我看清了岬角的全部長度,決定冒險繼續前進。

  從我所站的小山上向海上放眼望去,看見有一股很強很猛的急流向東流去,差不多一直流到那岬角附近。我進一步仔細地觀察了一下,因為我發現,這股急流中隱藏著危險。如果我把船開進這股急流,船就會被它沖到外海去,可能再也回不到島上了。說真的,假如我沒有先爬上這座山觀察到這股急流,我相信一定會碰到這種危險的。因為,島的那邊也有一股同樣的急流,不過離海岸較遠,而且在海岸底下還有一股猛烈的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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