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6, 2017

世界名著 小說全文 魯濱遜漂流記 Robinson Crusoe || part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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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9 原文  

  要是他們不是被上天所遺棄,要是他們沒有墮落到如此毫無人性的地步,他們是決不會落到現在這種境地的。但是,前面提到,一連兩三個月,我每天上午都外出巡視,卻始終毫無結果。我開始感到厭倦了。

  於是,我對自己的計畫也改變了看法,並開始冷靜地考慮我自己的行動。我想:這麼多世紀以來,上天都容許這些人不斷互相殘殺而不懲罰他們,那我有什麼權力和責任擅自將他們判罪處死,代替上天執行對他們的判決呢?這些人對我又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呢?我又有什麼權力參與他們的自相殘殺呢?我經常同自己進行辯論:"我怎麼知道上帝對於這件公案是怎樣判斷的呢?毫無疑問,這些人並不知道他們互相吞食是犯罪行為;他們那樣做並不違反他們的良心,因而他們也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他們並不知道食人是違背天理的罪行而故意去犯罪,就像我們大多數人犯罪時一樣。他們並不認為殺死戰俘是犯罪行為,正如我們並不認為殺牛是犯罪行為;他們也不認為吃人肉是犯罪行為,正如我們並不認為吃羊肉是犯罪行為。"我稍稍從這方面考慮了一下,就覺得自己不對了。我感到他們並不是我過去心目中所譴責的殺人犯。有些基督徒在戰鬥中常常把戰俘處死,甚至在敵人已經丟下武器投降後,還把成隊成隊的敵人毫無人道地殺個精光。從這方面來看,那些土人與戰鬥中殘殺俘虜的基督徒豈不一樣!

  其次,我又想到:儘管他們用如此殘暴不仁的手段互相殘殺,於我卻毫無干係。他們並沒有傷害我。如果他們想害我,我為了保衛自己而向他們進攻,那也還說得過去。可現在我並沒有落到他們手裡,他們也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因而也不可能謀害我。在這種情況下,我若主動攻擊他們,那就沒有道理了。我若這樣做,無異於承認那些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暴行是正當的了。大家都知道,西班牙人在美洲屠殺了成千上萬的當地土人。這些土著民族崇拜偶象,確確實實是野蠻民族;在他們的風俗中,有些儀式殘忍野蠻,如把活人祭祀他們的偶像等等。可是,對西班牙人而言,他們都是無辜的。西班牙人這種殺人滅種的行為,無論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間,還是在歐洲各基督教國家中談論起來,都引起極端的憎惡和痛恨,認為這是一種獸性的屠殺,一種人神共恨的殘酷不仁的暴行。"西班牙人"這個名詞,在一切具有人道主義思想和基督徒同情心的人們中,成了一個可怕的字眼,就仿佛只有西班牙這個國家才出這樣的人:他們殘酷不仁,對不幸的人竟毫無憐憫之心;而同情和憐憫正是仁慈品德的標誌。

  基於上述考慮,我中止了執行攻擊野人的計畫,或至少在某些方面幾乎完全停止了行動。這樣,我逐漸放棄了這一計畫,因為,我認為自己作出襲擊那些野人的決定是錯誤的。

  我不應干預他們的內部事務,除非他們先攻擊我。我應做的是,只要可能,儘量防止他們攻擊我自己。不過,現在我至少知道,如果自己一旦被發現並受到攻擊,該如何對付他們了。

  另外,我也認識到,這種主動攻擊野人的計畫不僅不能拯救自己,反而會完全徹底地毀滅自己。因為,除非我有絕對把握殺死當時上岸的每一個人,還能殺死以後上岸的每一個人;否則,如果有一個人逃回去,把這兒發生的一切告訴他們的同胞,他們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過來報仇,我這豈不是自取滅亡嗎?這是我當前絕對不應該做的事。

  最後,我得出結論:無論在原則上還是策略上,我都不應該管他們自己的事。我的任務是,採取一切可能的辦法,不讓他們發現我,並且不能留下任何一點細微的痕跡,會讓他們懷疑有人住在這小島上。

  這種聰明的處世辦法還喚起了我的宗教信念。種種考慮使我認識到,當時我制定的那些殘酷的計畫,要滅絕這些無辜的野人,完全背離了我自己的職責,因為,他們至少對我是無辜的。至於他們彼此之間所犯的種種罪行,於我毫無關係。他們所犯的罪行,是一種全民性的行為,我應該把他們交給上帝,聽憑上帝的裁判,因為上帝是萬民的統治者,上帝知道用什麼樣的全民性的處罰來懲治全民性的犯罪行為,怎樣公開判決這些在光天化日之下吃人飲血的罪人。

  現在,事情在我看來已經非常清楚了。我覺得,上帝沒有讓我幹出這件事來,實是一件最令我慶倖的事情。我認識到,我沒有任何理由去幹這件事;如果我真的幹了,我所犯的罪行無異於故意謀殺。於是我跪下來,以最謙卑的態度向上帝表示感謝,感謝他把我從殺人流血的罪惡中拯救出來,並祈禱他保佑我,不讓我落入野人手裡,以防止我動手傷害他們;降非上天高聲召喚我,讓我為了自衛才這樣做。

  此後,我在這種心情下又過了將近一年。在這段時期,我再也沒有去那座小山視察他們的蹤影,瞭解他們有沒有人上岸。因為,一方面我不想碰到這些殘忍的傢伙,不想對他們進行攻擊;另一方面,我生怕自己一旦碰上他們會受不住誘惑,把我原來的計畫付諸實施,生怕自己看到有機可趁時對他們進行突然襲擊。在此期間,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島那邊的小船轉移到島的東邊來。我在一個高高的岩石下發現了一個小灣,我就把船隱藏在這個小灣裡。那兒有一股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無論如何也不敢或不願坐小船進來的。

  同時,我把放在船上的一切東西都搬了下來,因為一般短途來往不需要這些東西,其中包括我自己做的桅杆和帆,一個錨樣的東西——其實,根本不像錨或搭鉤,可我已盡我所能,做成那個樣子。我把船上所有的東西通通搬下來,免得讓人發現有任何船隻或有人居住的蹤跡。

  此外,我前面已提到過,我比以往更深居簡出。除了幹一些日常工作,如擠羊奶,照料樹林中的羊群等,我很少外出了。羊群在島的另一邊,因此沒有什麼危險。因為那些偶爾上島的野人,從來沒有想在島上找到什麼東西,所以他們從不離開海岸向島裡走。我也毫不懷疑,自從我處處小心提防他們之後,他們還照常到島上來過好幾次。真的,我一想到我過去出遊的情況,不禁不寒而慄。我以前外出只帶一支槍,槍裡裝的也是一些小子彈。就這樣我在島上到處東走走,西瞧瞧,看看能不能弄到什麼吃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假使碰上他們,或被他們發現,我該怎麼辦呢?因為,我沒有多少自衛能力。或者,假定我當時看到的不是一個人的腳印,而是一二十個野人,一見到我就向我追來。他們善於奔跑,我是無論如何跑不過他們的,那我必定會落在他們手裡!

  有時想到這些,我就會嚇得魂不附體,心裡異常難過,半天都恢復不過來。我簡直不能設想當時會怎麼辦,因為我不但無法抵抗他們,甚至會因驚惶失措而失去從容應付的能力,更不用說採取我現在經過深思熟慮和充分準備的這些措施了。的確,我認真地把這些事情思考過後,感到悶悶不樂,有時好半天都排解不開。最後,我總是想到上帝,感謝他把我從這麼多看不到的危險中拯救出來,使我躲開了不少災禍,而我自己是無論如何無法躲避這些災禍的,因為我完全不可能預見到這些災禍,也完全沒有想到會有這種災禍。

  以前,當在生活中遭遇到各種危難時,我開始認識到上帝對我們總是慈悲為懷,使我們絕處逢生。現在,這種感想又重新回到我的心頭。我覺得,我們經常神奇地逃脫大難,連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有時,我們會陷入無所適從的境地,躊躇不定不知道該走哪條路才好。這時候,內心常常會出現一種暗示,指示我們走這條路,雖然我們原來想走的是那條路。不僅如此,有時我們的感覺、願望、或我們的任務明明要我們走那條路,可是心裡忽然靈機一動,要我們走這條路;這種靈機也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也不知道出自什麼影響,可就是壓倒了原來的一切感覺和願望,使我們走這條路。結果,後來的事實證明,如果我們當初走了我們自己想走的路,或者走了我們心目中認為應該走的路,我們則早已陷於萬劫不復的境地。反復思索之後,我自己定下了一條規矩:每當自己心裡出現這種神秘的暗示或衝動,指示我應做什麼或不應做什麼,我就堅決服從這種神秘的指示,儘管我不知道為什麼該這麼做或該這麼走,我知道的只是心裡的這種暗示或衝動。在我一生中,可以找出許許多多這樣的例子,由於我遵循了這種暗示或衝動而獲得了成功,尤其是我流落到這個倒楣的荒島上以後的生活,更證明了這一點。此外還有許多例子。當時我若能用現在的眼光去看待,是一定會意識到的。但是,世上有許多道理,只要有一天能大徹大悟,就不算太晚。我奉勸那些三思而後行的人,如果在他們的生活裡,也像我一樣充滿了種種出乎尋常的變故,或者即使沒有什麼出乎尋常的變故,都千萬不要忽視這種上天的啟示,不管這種啟示是什麼看不見的神明發出的。關於這一點,我不準備在這裡討論,也無法加以闡明。但這種啟示至少可以證明,精神與精神之間是可以交往的,有形的事物和無形的事物之間是有神秘的溝通的。而且,這種證明是永遠無法推翻的。關於這一點,我將用我後半生的孤寂生活中一些很重要的例子加以證明。

  由於我一直生活在危險之中,因而日夜憂慮,寢食不安,這就扼殺了我為使自己生活舒適方便的發明創造能力。如果我坦誠承認這一點,讀者一定不會感到奇怪。我當前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自己的安全問題,而不是食物問題。我連一個釘子都不敢釘,一塊木頭都不敢劈,生怕聲音被別人聽見;同樣,我更不敢開槍了。尤其叫我擔心的是生火這件事,唯恐煙火在白天老遠就被人看見而把自己暴露。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如用鍋子燒東西或抽煙鬥等都轉移到我那林間別墅去做。在那兒,我呆了一段時期之後,發現了一個天然地穴,這使我感到無限的欣慰。地穴很深。我敢保證,即使野人來到洞口,也不敢進去。說實在的,一般人誰都不敢進去,只有像我這樣一心一意想尋找安全的藏身之所才會冒險深入。

  地穴的洞口在一塊大岩石底下。有一天,我正在那兒砍柴,準備用來燒炭,偶然間發現了一個洞口,這一發現我除了歸諸天意外,只能說是偶然了。現在,在我繼續講我的發現之前,必須先談談我為什麼要燒炭。

  前面我已經說過,我不敢在我的住所附近生火。可是,那兒是我生活的地方,我不能不烤麵包,不能不煮肉。因此,我計畫按照我在英國看到的辦法,拿一些木頭放在草皮泥層下燒,把木頭燒成木炭,熄火後再把木炭帶回家。這樣,如果家裡需用火,就可用木炭來燒,省得有冒煙的危險。

  燒木炭的事順便就談到這裡。再說有一天,我正在那裡砍柴,忽然發現,在一片濃密的矮叢林後面,好像有一個深坑。我懷著好奇心想進去看看。我費力地走進洞口,發現裡面相當大。我在裡面站直了還綽綽有餘,甚至還能再站一個人。可是說實在的,我一進去就趕快逃出來,因為我朝地穴深處一看,只見裡面一片漆黑,在黑暗中,忽然看見有兩隻發亮的大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眼睛,還是人的眼睛,在洞口射進去的微弱光線的反射下,那對眼睛像兩顆星星閃閃發光。

  儘管這樣,過了一會兒,我又恢復了鎮靜,連聲罵自己是個大傻瓜。我對自己說,誰要是怕魔鬼,誰就不配孤身一人在島上住二十年了。而且,我敢相信,在這洞裡,沒有其他東西會比我自己更令人可怕的了。於是,我又鼓起勇氣,點燃了一個火把,重新鑽進洞去。可是,我剛走出三步,又像第一次那樣嚇得半死。因為我忽然聽到一聲很響的歎息聲,就像一個人在痛苦中發出的歎息。接著是一陣斷斷續續的聲音,好像是半吞半吐的說話聲,然後緊跟著又是一聲深深的歎息聲。我馬上後退,嚇出了一身冷汗。要是我當時戴帽子的話,一定會嚇得毛髮倒豎,把帽子也擠掉。可是,我還是儘量鼓起勇氣。而且,我想上帝和上帝的神力是無所不在的,他一定會保護我。這樣一想,也稍稍受到了鼓舞。於是,我高舉火把,向前走了兩步。我借著火光一看,原來地上躺著一隻大得嚇人的公山羊,正在那裡竭力喘氣,快要死了。這山羊大概是在這個洞穴裡找到了一個老死的地方。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趕出去;它也動了動,想站起來,可是已經爬不起來了。於是我想,就讓他躺在那裡吧。既然它把我嚇了一大跳,只要它一息尚存,也一定會把膽敢闖進來的野人嚇跑。

  這時,我從驚恐中恢復過來,開始察看周圍的情況。我發現洞不太大,周圍不過十二英尺,但這完全是一個天然的洞穴,既不方,也不圓,不成什麼形狀,沒有任何人工斧鑿的痕跡。我又發現,在洞的盡頭,還有一個更深的地方,但很低,只能俯下身子爬進去。至於這洞通向何處,我當然不得而知。當時我手頭沒有蠟燭,只好暫時不進去,但我決定第二天帶上蠟燭和火絨盒進去。那火絨盒我是用一支短槍上的槍機做成的。另外,我還得帶一盤火種。

  第二天,我帶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蠟燭去了。我現在已經能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蠟燭。我鑽進那低矮的小洞時,不得不俯下身子,這我前面已提過了。我在地上爬了約十來碼。說起來,這實在是一個大膽的冒險舉動,因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遠,也不知道裡面究竟有什麼東西。鑽過這段通道後,洞頂豁然開朗,洞高差不多有數十英尺。我環顧周圍上下,只見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頂上,在我兩支蠟燭燭光的照耀下,反射出萬道霞光,燦爛耀目;這情景是我上島以來第一次看到的。至於那岩石中是鑽石,是寶石,還是金子,我當然不清楚,但我想很可能是這類珍寶。

  雖然在洞裡沒有光線,但這卻是一個令人賞心悅目的最美麗的洞穴。地上乾燥平坦,表面是一層細碎的沙石,所以不會有令人厭惡的毒蛇爬蟲。洞頂和四壁也十分乾燥。這個洞穴唯一的缺點是入口太小,然而正是因為進出困難,才使它成為一個安全隱蔽的地方,而這也正是我千方百計尋求的庇護所。所以,這個缺點於我來說反而成了一個優點。我對自己的發現真是欣喜萬分,決定立刻把我所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東西搬到洞裡來,特別是我的火藥庫和多餘的槍支,包括兩支鳥槍和三支短槍。因為我一共有三支鳥槍和八支短槍,在城堡裡留下五支短槍架在外牆洞裡像大炮一樣,作戰中需要時也可隨時拿下來使用。

  在這次轉移軍火時,我也順便打開了我從海上撈起來的那桶受潮的火藥。結果發現,火藥四周進了三四寸水,結成了一層堅固的硬殼,可裡面部分卻完好無損,仿佛殼裡的果仁保存得很好。我從桶里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好火藥,這真是一個可喜的收穫。不用說,我把全部火藥都搬了過去。從此以後,我在城堡裡最多只放三磅火藥,唯恐發生任何意外。

  另外,我又把做子彈的鉛也全部搬了過去。

  在我自己的想像中,我成了一個古代的巨人,據說這些巨人住在山岩的洞穴裡,沒有人能攻擊他們。我自己想,只要我呆在洞裡,即使有五百個野人來追蹤我,也不會找到我;就是給他們發現了,也不敢向我進攻。

  我發現洞穴的第二天,那只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邊死去了。我覺得與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個大坑,用土把它埋起來更省事些。於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免得我鼻子聞到死羊的臭氣。

  我現在在島上已經住了二十三年了,對這個地方以及對自己在島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適應了。如果我不擔心野人襲擊的話,我寧願在此度過我的餘生,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就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樣無疾而終。同時,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娛樂,使我的日子過得比以前快活多了。

  首先,我前面也提到過,教會了鸚鵡說話。現在,它說得又熟練又清楚,實在令人高興。這只鸚鵡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六年。至於它後來又活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了。但巴西人都認為,鸚鵡可以活上一百年,也許我那可憐的鸚鵡至今還活在島上呢,還在叫著"可憐的魯濱孫"哩!但願沒有一個英國人會這樣倒楣,跑到那裡聽到它說話。要真的給他聽到了,他肯定認為碰上了魔鬼呢!我的狗也討我歡喜,是個可愛的伴侶,跟我不下十六年,後來終於老死了。至於我的那些貓,前面也已說過,由於繁殖太多,我不得不開槍打死了幾隻,免得它們把我的東西通通吃光。後來,我從船上帶下來的兩隻老貓都死了,我又不斷地驅逐那些小貓,不給它們吃東西,結果它們都跑到樹林裡去,變成了野貓。只有兩三隻我喜歡的小貓被我留在家裡馴養起來。可是每當它們生出小貓時,我就把小貓投在水裡淹死。這些都是我家庭的一部分成員。另外我身邊還養了兩三隻小山羊,教會它們在我手裡吃東西。此外,還養了兩隻鸚鵡,也會說話,也會叫"魯濱孫",可都比不上第一隻說得那麼好;當然,我在它們身上花的功夫也沒有第一隻那麼多。我還養了幾隻海鳥,究竟是什麼鳥,我也不知道。我在海邊把它們抓住後,剪去了翅膀養起來。現在,我城堡圍牆外打下去的那些小樹樁,已長成濃密的叢林。那些鳥就棲息在矮叢中,並生出了小鳥,非常有趣。所以,正如我前面所說的,只要不擔心受野人的襲擊,我對自己所過的生活,確實感到心滿意足了。

  可是,事情的發展卻與我的願望相反。這部小說的讀者一定會得出這樣一個正確的結論: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竭力想躲避的壞事,卻往往是我們獲得拯救的途徑;我們一旦遭到這種惡運,往往會嚇得半死,可是,正由於我們陷入了痛苦,才得以解脫痛苦。在我一生離奇的生活中,可以舉出許多這一類的例子,尤其是我孤居荒島最後幾年的生活情況更能證明這一點。

  前面我已說過,這是我在荒島上的第二十三個年頭了。當時正是十二月冬至前後。當然,這兒的十二月,根本不能算是冬天,但對我來說,這是收穫莊稼的特殊季節。我必須經常出門到田裡去。一天清晨,天還未大亮,我就出門了。忽然,只見小島盡頭的海岸上一片火光,那兒離我大約有兩英里遠。這使我驚恐萬分。那兒我也發現過野人到過的痕跡。但使我更苦惱的是,火光不是在島的另一邊,而是在我這一邊。

  看到這個情景,我著實吃驚不校我立即停住腳步,留在小樹林裡,不敢再往外走,唯恐受到野人的突然襲擊。可是,我心裡怎麼也無法平靜了,我怕那些野人萬一在島上走來走去,發現我的莊稼,看到有些已收割了,有些還沒有收割,或者發現我其他的一些設施,他們馬上會斷定島上有人;那時,他們不把我搜出來是決不會甘休的。在這危險關頭,我立即跑回城堡,收起梯子,並把圍牆外的一切東西儘量弄成荒蕪自然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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